在柬埔寨搞绑架、杀人的,抓着直接遣返更有疗效!

在柬埔寨搞绑架、杀人的,抓着直接遣返更有疗效!

去年轰动一时的金边4·12绑架案,今天再有新进展:本月20号,金边市中级法院驳回8名中国籍绑匪的上诉,决定维持金边市初级法院先前对他们作出的判处18-22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。

去年4月12日晚,金边Sky Villa公寓地下停车场内,1名中国男子被另外3名蒙面男子强制性掳走。此后,他被挟持到了金边的另外一栋高档公寓内,遭受非法拘禁以及暴力对待。

据当时媒体报道,绑匪在绑架人质后,向其家属勒索1000万美元的赎金。

案发第二天,4月13日,柬国家警察总署与金边警方合作,突袭了绑匪的两处窝点,成功将被绑架的一名中国籍男子救出,先后有8名涉案的中国男子被抓。

去年9月8日,金边市初级法院对该起绑架案宣判,8名中国籍被告涉嫌绑架、非法持有武器等罪名成立,分别判刑18年至22年有期徒刑,并总共被判赔1亿瑞尔(约合25万美元)。

不过,上述绑匪对该判决不服,遂继续向金边中级法院上诉。2月20日,金边中级法院驳回他们的上诉请求,维持了原判。

据柬媒报道,被判刑22年的5名绑匪分别是:田某(38岁)、苗某(40岁)、朱某(39岁)、许某(38岁)、黄某(23岁);被判刑18年的另外3名绑匪分别是:张某(34岁)、张某(34岁)和王某(24岁)。

如果他们扎扎实实在柬埔寨坐牢18-22年,那么出来的时候,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了。而且,出狱之后,他们将立即被遣返回中国,回国后,不管以前在国内有没有案底,他们都有可能继续被法办。

一想想如此悲哀的前景,他们就不得不如悬挂于油锅之上的蚂蚱,拼命挣扎!如今,仅只是金边中院驳回了他们的上诉,如果他们不甘心,应该还会继续砸锅卖铁,向柬埔寨最高院上诉,然后等待最高院最后的一锤定音,或才能死心!

但是,从目前情况来看,初院和中院他们都没能翻案,说明他们的道行也已经止步于此,再去高院一趟也只是徒劳!

当然,他们坐牢之后,是不是一定必须坐满18-22年才能出来,那就不好说了。因为,日子太长远,世事难料!

所以,我一直主张,对于在柬埔寨犯下绑架、杀人等重罪的中国籍罪犯,柬埔寨该判刑判刑,但是,在具体执行层面,可以更灵活一些,比如判刑之后,就直接遣返,把他们送回中国,让他们在国内被真正收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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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博视记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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